昨天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听到兰兰姐给我说,为了防止大家采摘园区内的蔬菜,管理人员在蔬菜上已经涂抹了东西,听到后的*感觉就是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,回家之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咨询李律师,果然证实了我的说法!就这个事呢李律师又给我讲了一些生活中的*常见的法律常识, 我就记住了四条法律小常识,那就给大家简单地介绍一下吧:
首先我们中国人都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。有时候即使是吃亏了,也只是自己全自己作罢,能忍就忍了。殊不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一、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,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。(具体的情况大家可以查看法律书籍或者咨询律师)
二、如果别人借您钱,您一定要他出借据,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。(大家要特别注意一下这个借据的诉讼时效只有2年)
三、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或其他财产,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,否则可能触犯危害公共安全罪。这个可是跟兰兰姐说的那个情况一样哦。
四、民间借贷属于高风险事件,法律规定高于同期利率4倍以上的民间借贷,是不受法律保护的。如目前一年期贷款利率为6%,即民间借贷1年期利率高于24%(即月息2%)以上,高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对于这项不知道大家了解多少,*近我妈还给我打电话说村里的人到家里借款,给的利息要高出银行好多,我已经告知家里然不要被蝇头小利迷惑,保证自身的资金安全才是*重要!
对于上述的的法律常识我们一定要能够熟知,这样当我们遇到这些问题纠纷的时候就办法应对。除此之外,伙伴们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我可以给大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!(财务小杨供稿)